重要文件

中共惠州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镇(乡)工作的意见

2008-12-20 11:36:51   来源:     阅读数:

(2008年10月16日)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机关,与人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乡镇党委、政府能否做到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依法治镇(乡)是依法治市的重要基础,是依法治市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在建设“惠民之州”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推进依法治镇(乡),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和促进“惠民之州”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各级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要从建设“惠民之州”的高度提高对依法治镇(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大依法治镇(乡)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依法治镇(乡),为建设“惠民之州”夯实法治基础。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治镇(乡)工作的组织领导
      1、各级党委要将依法治镇(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依法治镇(乡)工作作为推进本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来抓。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镇(乡)长、专职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依法治镇(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全镇(乡)依法治镇(乡)工作。依法治镇(乡)办公室设在镇(乡)党政办公室,由人大副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并指定1-2个工作人员,负责依法治镇(乡)日常工作。各镇(乡)党委要实施“一把手”工程,落实领导责任制,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依法治镇(乡)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治镇(乡)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要点,总结部署依法治镇(乡)工作。要加强依法治镇(乡)工作机构建设,指定负责依法治镇(乡)的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具体协调、指导、督促依法治镇(乡)工作的开展,加强经费保障。要督促各单位、各村(居)委会相应建立和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形成在镇(乡)党委统一领导下,依法治镇(乡)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乡)上下联动,各单位、各村居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大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2、各镇(乡)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带头严格依法办事,执政为民,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认真进行监督;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支持和引导各村(居)委会依法开展自治。
     3、各镇(乡)党政领导要将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实现从主要靠行政命令等“硬办法”向依法办事转变,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依法顺利开展。镇(乡)党委、政府作出决策,处理重大问题,要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守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镇(乡)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通过人代会法定程序转化为本镇(乡)人民的共同意志。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调研、论证、咨询、听证、公示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4、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可信、权责统一。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行政“一把手”问责制和应诉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特别是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要强化政府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在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医疗卫生、教育收费、土地征用、计划生育、中心村建设、房屋拆迁、农业生产资料等领域,开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努力建设公正高效、规范透明、服务完善的法治政府。
      三、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和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
      5、普法是推进依法治镇(乡)的基础,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把法律知识和执政能力列入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农村、社区和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是普法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各地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从基层特点和实际出发,创新载体,扩大覆盖面,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人民群众守法护法的观念,提高基层干部学法、知法、用法的自觉性。要加强对农村、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法制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提高农村、社区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6、各镇(乡)党委、政府要对发展本镇(乡)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总体安排并组织实施,加强分类指导和检查督促。要督促镇(乡)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和健全各类群众性自治组织,全面推行站务、厂务、校务、村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各类民主管理监督制度。要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诚信服务、守法经营、依法维权。要坚持维护农民利益和保障农民民主权利的原则,把扩大农村民主作为依法治镇(乡)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引导基层群众树立正确的自治观念,依法实行自治。要进一步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居)民自治工作的指导,理顺党支部和村(居)委会的关系,因地制宜推行“四民工作法”和“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扎实抓好 “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将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于村(居)民自治之中,保障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农村、社区的贯彻执行,巩固党在农村和城镇基层的执政基础。要积极探索村委会“民主选举”的有效途径,依法打击贿选、不正当拉票、压制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等违法行为,保障依法选举。要依法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7、要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和矛盾大调解机制。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网络向下延伸,把维稳综治工作覆盖到全社会。依法调解和处置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实行分级调处、落实责任等办法,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矛盾纠纷;加强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毒品犯罪,大力开展整治赌博等治安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各镇(乡)要把依法治理的工作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减少各类社会矛盾的发生,融洽党群、干群关系。要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排查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强化镇(乡)人大的职能作用
      8、镇(乡)人大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处于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要依法履行职能,督促镇(乡)政府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力。镇(乡)人大要从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出发,强化监督职能,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纠正违法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净化社会风气,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要继续组织人大代表评议政府和“所站”工作,不断提高评议质量和效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要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落实市委有关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决策等重点内容进行检查、视察,对村民自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要加强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合法性检查,依法纠正违法规定和行为,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七、努力探索依法治镇(乡)的长效机制
      9、依法治镇(乡)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长抓不懈。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的的特点,依法治镇(乡)必须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根据各镇(乡)依法治理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以制度来保障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把依法治镇(乡)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细化分解到单位、村(居)委会,明确要求,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要督促各单位、各村(居)委会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障依法治镇(乡)工作任务措施得以全面有效落实。
      八、全面提高依法治镇(乡)水平
      10、各镇(乡)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惠州市依法治镇(乡)工作指导纲要》(惠市委办发〔2005〕17号)和《惠州市依法治镇(乡)工作考核验收标准(试行)》(惠市委办发〔2006〕18号),结合本意见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推动依法治镇(乡)工作进一步发展。要根据本镇实际,制定治理目标,落实责任,把依法治镇(乡)成果作为衡量一个地方社会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各县(区)党委和依法治县(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依法治镇(乡)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每两年开展一次依法治镇(乡)工作考核,把考核结果列入镇(乡)党委书记和镇(乡)长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探索依法治理新路子,全面提高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促进“惠民之州”建设。
      各县(区)街道的依法治理工作参照本意见执行。

版权所有:惠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E-mail:hzfz@huizhou.gov.cn
制作维护: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今日惠州网
责任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刊载内容不存在任何商业目的,
对本网站刊登的文章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