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07-31 16:58:14   来源:     阅读数:

——2012年1月9日在惠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黄仕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并提出今后工作的建议,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自2007年1月换届以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和谐监督”的总体要求,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五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3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5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3项、专题调研165次,作出决议、决定46项,发出审议意见45份,转发执法检查报告和调研报告78份,接受规范性文件备案121件,圆满完成了市十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常委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积极推动经济领域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常委会批准市政府向金融机构融资30亿元用于工业开发区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一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开展“扩内需、促增长”等专题调研,督促政府认真落实扩大内需战略,采取有力措施帮扶企业发展,有效增强我市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东江高新区等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劳动力培训转移情况进行了重点视察,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建设和“双转移”工作。围绕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情况报告,提出了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建议,督促政府更为重视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支撑作用。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对界河及跨界江河综合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对接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推动政府加快落实珠三角五个一体化规划。
  积极推动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建设。常委会连续五年开展“两江一湾环保行”活动,深入检查淡水河、潼湖流域综合整治和潼湖湿地保护等情况,促进了淡水河流域近10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污染企业的关停并转,促进了潼湖流域养殖场清理整治和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水法、森林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督办保护红树林、整治西枝江水源林、高榜山公园建设、城市垃圾处理、淡水河淡澳河综合整治、加强巽寮湾海水污染治理工作等议案、建议,推动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对城市总体规划暨“南进北拓、东西伸延”城市发展战略实施、西湖美化工程建设、横江沥吊鸡沥污染治理、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规划实施、中心镇规划建设、名村名镇建设、河道采砂管理等情况进行视察、调研,督促政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源保护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积极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委会开展义务教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文化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文化市场执法、学前教育工作、中职新城建设、文物保护法和档案法贯彻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传染病防治工作等情况进行调研、视察,对解决我市作协等文化团体“三无”问题、药品检验所易地重建、加强我市国家档案馆建设、加快建设东湖片区公立小学等议案、建议进行跟踪督办,督促政府重视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文化惠民,完善“120”急救指挥系统,积极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配合我市承办第十三届省运会,连续四年对体育场馆建设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相关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为促进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法、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实施、华侨农场改制后经济社会发展、我市两个侨镇税收返还、外事工作等情况进行视察、调研,督办帮助横河镇嶂背畲族村规划整治村容村貌、构建和谐畲族新村等代表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强化计划和预算监督。常委会坚持每年开展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和分析,听取市政府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保障各项经济预期目标的顺利完成。审议了我市“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查和批准“十一五”规划调整方案,使规划更加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前介入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了“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科学编制。加强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的监督,不断规范预算监督程序,促进政府提高预算工作科学化水平。注重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坚持每年在审议财政决算草案的同时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并通过督促抓好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等途径,增强人大与审计部门在预算监督中的合力。加强对政府性资金、公共公有资金管理的监督,先后组织对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各项支农资金,以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政府依法理财,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强化“三农”工作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村道硬底化改造等工作情况报告,督办巩固和完善农业示范区、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我市200—500亩连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议案,以及关于支持航天农业推广经费等建议,对农业法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水利工作、小型水库管理、涉农气象科普宣传、渔民休渔期生产生活等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对相关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为推进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切实抓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常委会针对我市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前提下,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五年来,先后作出同意市政府向金融机构融资138亿元用于扶持国企发展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批准市政府提出的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调整方案等46项决议、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积极开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研究,2010年,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提交了关于出台相关工作意见的请示并得到市委的同意,市委出台了《中共惠州市委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提请审议程序和机制等重要问题,为常委会依法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有力保障。这在全国各级地方党委中属首创之举。
  切实抓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任免程序,做到既贯彻党委的决策意图,又维护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充分运用任前法律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形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五年来,共任免和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5人次,为我市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切实抓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2011年是换届选举之年,常委会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起草了《关于做好市县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工作方案》,报市委批转实施,并组织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举办骨干培训班,开展工作调研,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各单位严格依法办事,严把代表“入口关”,努力实现“两升一降、两保证一适当”目标。新一届代表选举产生后,及时组织开展培训,并发出《致市十一届人大代表的一封信》,使代表提高对自身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认识,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推动法治惠州建设取得实效
  常委会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的依法治市工作格局,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探索创新,依法治市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依法治市“惠州经验”全省推广。
  大力推进依法治市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常委会坚持每年组织研究和拟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市委部署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制定出台《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为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提供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起草依法治市工作测评标准和方法,对全市实施《惠州市2006—2010年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情况进行测评检查,协助市委制定《法治惠州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常委会党组重视加强依法治市办事机构建设,坚持每年听取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汇报,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依法治市工作的顺利开展。
  大力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常委会组织起草法治创建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组织召开动员会和推进会,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认真抓好省创建法治城市先行点各项工作,在全省率先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并加强对法治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推动了法治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常委会稳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促进法制统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对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配合市委做好对县(区)和市直单位一把手依法治县(区)和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组织开展了对法院审判工作内部监督、执行工作、刑事审判,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民行检察工作,公安“三基”工程、基层派出所建设的检查和专题调研活动,对解决公安监管羁押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等议案进行跟踪督办,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司法机关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积极维护司法公正。开展“加强人大监督 促进公正司法”专题调研活动,提出了解决司法监督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促进了司法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常委会重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对依法治镇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广依法治镇示范典型经验。积极推进“四民主工作法”、“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的落实,总结探索龙门县开展争创“诚信守法先进户”活动和惠城区、惠阳区推广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经验。开展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治安管理、禁毒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常委会建立了会前和执法检查前学法等制度,先后组织学习了监督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编印了《惠州市领导干部法治读本》等学习资料,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等宣传教育活动,创办“法治在线”网络视频栏目,举办法治建设理论研讨会,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法治在线”在2011年全国新闻出版业网站评选中获评“最受欢迎栏目”。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就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决议,促进了全市普法工作深入开展,2011年我市荣获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称号。

  三、高度关注民生民利,推动民生问题有效解决
  常委会坚持把关注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对民生问题的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努力促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常委会积极关注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先后对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了有关意见建议,督促和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措施,努力解决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问题。针对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和饮用水安全问题,常委会加强了对食品安全法、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市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水资源,维护食品安全。督办婚前免费医学检查有效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修通广惠高速东江大桥辅桥匝道等议案、建议,推动政府兴建市皮肤病医院新院、在全省较先开展免费婚检和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等工作,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努力促进民意表达渠道的畅通。常委会注重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在全省地级市人大常委会中率先设立信访办公室,制定出台了信访工作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约访人民群众暂行办法等制度。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近五年,共接访6396人(次),处理来信6194件,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高度重视网络舆情民意,近三年的市人代会,开展了邀请网民旁听大会和网上征集“民间建议”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在惠州人大信息网开设了“人大网络问计厅”栏目,广泛征集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
  努力促进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深入开展。常委会近两年连续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市纳入省的74个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智力扶贫、项目扶贫、科技扶贫、产业扶贫等建设性意见,促进了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重视抓好常委会机关的扶贫开发工作,采取机关干部轮流驻村、建立奖励机制等方式,有效开展帮扶活动。2010年以来,常委会机关多方筹措帮扶资金,落实4个扶贫项目,并推进了帮扶村村道硬底化、文化广场、村委会办公楼的建设,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着力保障代表执行职务,推动代表工作创新发展
  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拓宽代表工作思路,改进代表活动方式,推动代表工作上新水平。
  着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常委会重视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先后举办了7期不同类型的代表培训班,围绕预算法、新修改的代表法、《珠三角规划纲要》,以及如何撰写议案建议等内容对代表进行专题辅导。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视察、调研、检查前的学法活动,有效提高代表的法律知识水平。坚持为代表订阅、寄送学习信息资料,为代表的日常学习和交流提供保障。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参加调研检查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积极推荐和组织代表参与“万众评公务”、行风评议、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此外,建立健全代表活动情况的登记和通报制度,促进代表积极履职。
  着力提高代表活动实效。常委会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若干意见》,组建了5个代表联组、23个代表活动小组、10个代表专业小组,定期开展活动,增强了代表活动的专业性和实效性。从2007年开始,将每年8月8日设立为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五年来,围绕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珠三角规划纲要》贯彻实施情况等100多项内容,组织代表深入开展视察、调研,促进了金龙大道改造、盐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平海半岛环岛公路建设等一大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成为我市代表活动的特色品牌,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和好评。
  着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工作,五年共交办议案7件、建议626件,并制定代表重点建议处理办法,修订代表议案、代表建议办理规定,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大力宣传代表议案、建议内容及办理工作情况,充分调动代表履职和各有关单位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积极性。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履职水平不断提升
  常委会坚持与时俱进,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注重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人大干部的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纪律教育学习月”、“万众评公务”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注重加强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不断增强机关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注重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设立机关党总支部和四个党支部,积极开展组织生活,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修订了常委会议事规则、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10多项制度,提高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注重加强宣传工作,组建了市人大信息和宣传通讯员队伍,认真办好《惠州人大》、《人大工作交流》、惠州人大信息网、bt365365娱乐场,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升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常委会办公室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注重加强沟通协调,密切与上下级人大之间、“一府两院”之间的联系,互通情况、交流信息,形成推动人大工作向前发展的强大合力。此外,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指导,积极争取市委的支持,理顺了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的人大工作体制机制,解决了县(区)人大机关机构设置不统一、结构不合理、人员偏少等问题。
  各位代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在历届人大工作的基础上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对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实践和探索,让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始终坚持”:
  ——— 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常委会自觉接受市委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确定工作思路和任务,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认真听取市委的意见,努力把市委的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市人民的意志和行动。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保证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发展。
  ——— 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发展大局,是人大的职责所在,也是有所作为、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各项工作融入全市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推进文化惠州建设、创建法治城市等工作重点积极开展视察、调研和检查,充分发挥了常委会在促进惠州科学发展中的决策保障和监督推动作用。实践证明,人大工作只有服务大局,工作的舞台才会宽广,监督的内容才会丰富,履职的价值才会彰显。
  ——— 必须始终坚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监督,推动了社保、医保、教育、卫生、文化、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领域问题的解决。大力加强人大网络问计工作,深入基层调研视察,积极开展走访代表、约访群众等活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人大各项工作顺应民心、体现民意、贴近民生。实践证明,人大工作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凝聚民心民意,集中民智民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 必须始终坚持和谐监督。和谐监督是对新形势下人大监督理念的提升,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现实需要。五年来,常委会牢固树立和谐监督的理念,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既依法加强监督,又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努力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有效地推动了“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实践证明,只有倡导和谐监督理念,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找准监督与支持的结合点,才能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富实效。
  ——— 必须始终坚持开拓创新。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活力之源。五年来,我们在传承往届人大好传统、好做法的基础上,勇于开拓,在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开展“回头审”、完善人事任免程序、推进依法治市、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实践证明,只有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才能使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永葆生机和活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与各位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有待进一步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今后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五个发展”,抓好新的“三件大事”,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谱写科学发展惠民之州新篇章的五年。扎实做好人大工作,发挥好人大的监督保障作用,意义重大。我们相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一定能承上启下,继往开来,不辱使命,把我市的人大工作继续推向前进。根据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践,我们对今后的人大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围绕中心,在推动科学发展上有新作为。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科学发展大局,找准工作切入点,紧紧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决策保障作用。加强对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坚持每年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等进行审查监督,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围绕建设环大亚湾经济带、打造四个产值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乡协调发展示范区等重大课题,积极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促进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任免程序,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把握重点,在推进法治惠州建设上有新进展。积极推动法治惠州建设五年规划的实施,加强对法治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精心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检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提升市民的法律素质;督促政府强化执法责任,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营造更加优良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
  (三)强化服务,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成效。继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活动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及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充分调动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规范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程序,通过办理工作“回头看”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情系民心,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举措。围绕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物价等民生热点,选择监督议题。对行政、司法工作中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调研,督促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尽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开拓进取,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新提高。抓好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重视对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推进干部的“双向交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继续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与上下级人大、“一府两院”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市第十次党代会绘就了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美好蓝图,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开拓进取,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科学发展惠民之州更加辉煌、更加灿烂的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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