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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2014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14-08-11 16:06:45   来源:惠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阅读数: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2014年依法治市
工作要点》、《惠州市2014年法治
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处以上单位:
        《惠州市2014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惠州市2014年法治创建工作方案》业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 日
 
惠州市2014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14年4月4日惠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4年,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及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一要求,以贯彻实施《法治惠州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五年规划》)为主线,以法治创建、法治惠民为抓手,以依法执政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努力提高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推进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法治惠州建设
        1.加强依法执政工作。各级党委要坚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做到依法领导。注重完善人大工作机制,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任免等职权。重视发挥县级人大常委会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推进人大工作。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拓宽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推进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等工作。抓好《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发挥法治在深化改革中的保障作用。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省市有关深化改革会议及《中共惠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发〔2014〕2号)精神,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规定,为深化改革提供保障。积极争取省授予惠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市。
        3.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政府按法治方式履行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商事登记等领域的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精简高效行政制度。继续开展打造珠三角地区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活动。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机制建设,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扎实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使依法行政成为机关工作人员的“硬指标”、“硬约束”。继续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和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落实《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实现规范性文件的目录化管理。编印2010年至2013年发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到2014年底,实现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的目标。
        4.切实加强司法公正。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推进劳教制度废止后劳教场所转型改造工作,深化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力度。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展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所)务公开,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总结提升司法惠民工作站、设立检察室的做法,继续在基层深化开展司法惠民。
        5.推进平安惠州建设。打击各种刑事和经济犯罪活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认真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广东省信访条例》,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探索建立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社会救济等相衔接的综合救助体系,着力在法治平台上解决群众“信访不信法”问题,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破解一批平安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惠东县社会治理和禁毒工作,尽早摘掉制贩毒“重灾区”帽子。积极开展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十大行动”,基本形成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
         6.实施一批法治惠民实事工程。以“惠及百姓、倾斜基层”为原则,努力办理一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百姓最需要、最关注的法治惠民实事,进一步擦亮法治惠州建设惠民品牌。
        二、大力化解基层矛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进一步发挥村(居)“法制副主任”制度作用。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优化村(居)“法制副主任”工作机制,实现律师等社会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法制副主任”的比例达60%以上,使整个队伍突显社会性和法律专业性,进一步提升农村和社区基层法律服务水平,服务好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化解基层矛盾。召开法制副主任理论研讨会,提升推行“法制副主任”制度的理论水平。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树立公益、志愿、无偿和法治的社会形象。强化督导,完善激励机制等制度建设,并认真总结提高,为该项制度在全省推广积累更多经验。
        2.推进“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博罗县开展“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探索更为便捷有效的工作路径,努力为全市、全省开展“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提供经验。
        3.深入开展企业依法治理。落实全省企业依法治理试点单位工作要求,深入推动仲恺高新区企业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和推广相关经验,努力为全市、全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工作作出贡献。
        4.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完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总结推广博罗县依法治校经验,按照《惠州市依法治校工作考评办法》要求,在全市开展争创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建设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5.继续抓好基层诚信守法争创活动。做好龙门县争创“农村诚信守法先进户”活动、惠阳区“诚信守法模范家庭”和“诚信守法模范企业(个体工商户)”创建活动的经验总结和进一步推广工作。
        6.发挥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反映社会诉求、提供公共服务、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畅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建立重大事项听取相关社会组织意见制度,进一步促进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三、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1.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按照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目标与要求,大力推动各项创建活动有效开展,组织开展申报全国、全省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工作,争取更多的县(区)获评全国、全省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认真落实《惠州市打造法治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和《惠州市法治县(区)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打造珠三角法治创建示范区活动。
        2.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法治镇(乡、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依据《惠州市法治镇(乡)建设工作考评办法》,《惠州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和《惠州市依法治校工作考评办法》,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考评,推动惠城区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动惠阳区开展以法治文化建设、村(居)“法制副主任”、诚信守法创建活动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相结合的基层法治建设。组织开展申报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争取我市更多村(社区)获评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面推动镇(乡、街道)、村(社区)、学校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全民守法进程
        1.强化法治文化项目建设。安排法治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制定惠州市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奖励补助资金面向基层、面向镇(乡、街道)、村(社区)的法治文化建设项目。组织全市各级各单位开展法治文化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从中评选10 个市级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各县(区)要认真落实法治惠州宣传教育第二次联席会议要求,从2014年起每年选择2至3个镇(乡、街道)、2至3个村(社区)、2至3所学校、2至3家企业结合法治创建工作,重点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惠东县系列法治文化项目建设,培育和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示范点,组织开展申报省第二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工作。
        2.构建“一县区一品牌”法治文化建设格局。结合法治县(区)、法治镇(乡、街道)、法治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理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以“一县区一品牌”为目标方向,构建具有惠州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格局。
        3.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加强网络普法学习及干部学法情况督查;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在机关内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职责、推动改革发展和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
        4.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及“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和外来工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守法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协调媒体及网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办好bt365365娱乐场、“法治在线”和《以案说法》及法治公益宣传栏目等宣传平台。加强《广东省信访条例》等新法规的宣传教育,针对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开展基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镇村干部学法轮训工作。组织参加省“十佳外来工法治人物”评选工作,深入开展我市第六个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

注:因《惠州市2014年法治创建工作方案》为表格形式,不便上传,请需要的单位请与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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