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

仲恺法庭在全市率先试水主审法官负责制

2015-05-13 16:06:53   来源:     阅读数:

对于惠城区人民法院仲恺区法庭庭长刘贵传来说,如今他的工作轻松了许多,因为一个新词语的出现:主审法官负责制。今年2月初,仲恺区法庭在全市法庭中率先试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而主审法官负责制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每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即“1+1+1”模式。

法官身边多了个“助理”

过去,该法庭每一宗案件都要经过刘贵传签发才能宣判,并且除了签发法律文书,还有许多案件需要刘贵传直接参与审判、调解。

现在除了负责法庭日常工作外,刘贵传只需签发诉讼保全、诉前保全案件法律文书,签发独任审判和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审理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庭助理审判员(任期一年内)适用简易程序所审理案件的法律文书。

今年3月,某包装有限公司状告某精密部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仲恺区法庭开庭审理。该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判决被告支付货款110105.6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且因启用简易程序,案件受理费减半。

在庭审及办案过程中,法官身边除了书记员,还多了一个法官助理。

组成4个独任3个合议制审判团队

主审法官负责制让庭长轻松了许多,而对该法庭7名法官的影响却不大。

仲恺区法庭仅有7名法官,去年却办理了1922宗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目前,法庭的法官配备严重不足,远远无法满足未来发展需求。”刘贵传表示,法庭除了审判之外还要负责执行、立案、送达等工作,大量的案件让几名法官应接不暇。“法官是改革的主导,如果人员缺乏,改革的进程必定会受到影响。”

即使是“人少案多”,该法庭还是迈出了司法改革的重要一步。针对法官严重不足的现状,仲恺区法庭组成4个独任主审法官审判团队,采取“1+1+1”模式,团队可以根据案件需要组成合议庭。也就是说,法官之间可以“互相帮助”。此外,还有3个合议制主审法官审判团队,其中2个负责民商事行政审判,1个负责执行。

工作量下降办案效率提高

独任主审法官审判团队由主审法官独立审理、裁判,并对其承办的案件负责,而一般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此类团队负责审理。合议制主审法官审判团队由审判长控制审判流程、主持庭审、组织案件评议;承办法官则负责庭前准备、组织调解、草拟裁判文书;合议法官负责参与阅卷、庭审、评议、文书审核,团队主要负责审理复杂疑难案件。

而法官助理则侧重于协助法官审查诉讼材料、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主持调解以及草拟裁判文书等实体性工作。书记员则侧重于送达、记录、校对、归档等工作。

“团队与团队之间、法官与法官之间、法官与法官助理之间、法官助理与书记员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刘贵传表示,职责明确后,法官按照规定参与办案,单个案件中的工作量比过去下降,但由于团队紧密协作,办案效率反而大增。

2月2日起试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以来,仲恺区法庭适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新受理的各类民商事及行政案件共237宗,其中民商事案件结案率、调撤率分别比去年提高了3.1个、7.3个百分点。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长签发的案件仅61宗,适用简易程序由独任法官签发的案件达163宗。

惠州日报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陈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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