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

惠州在全市推开多个普法依法治理品牌

2015-08-24 15:19:31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数:

“六五”普法以来,我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广泛宣传,青少年的法治意识逐渐养成,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基本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成效显著。

我市是广东省唯一一个成为全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的地级市,获评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惠城区、惠阳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区),惠城区、惠阳区、博罗县和大亚湾区先后被评为全国法治县 (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博罗县田牌村、龙门县光镇村分别被评为第五批、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全市村(居)家庭免费获赠普法读本

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专题法治讲座制度、全市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考试制度和各级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全省首创网上学法考试以及率先实行无纸化学法考试,从2012年开始,我市公务员全面实行网络学法考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司法和其他主管部门坚持普法工作和执法、司法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制定本部门普法工作计划,通过开展培训、宣讲、执法、司法过程中以案释法和大型现场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民生保障、市场经济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专业法、行业法。

市委出台了《惠州市法治村(居)建设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加强基层村(居)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自治。为全市村(居)每户家庭免费派发普法读本《惠民一家的法律故事》,进一步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法制副主任”,建有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室、法律课室。引导村(社区)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列入村(社区)议事日程,建立相关规章制度。例如,大亚湾区塘尾村“法制副主任”起草了《塘尾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意见》,由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500人以上规模企业普遍建立普法队伍

我市集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推进企业依法治理工作,如仲恺高新区全面推行企业依法治理,为全市提供经验。深入开展争创广东省 “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活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等7家企业被省授予“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同时,在全市开展异地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异地务工人员岗前学法培训,向农民工赠送《企业员工法制读本》等法律书籍,播放法制电影等,以及在建筑行业开展“法制宣传进工地”活动。目前,我市500人以上规模企业普遍建立普法队伍、普法机构、普法宣传栏、普法课室和法律图书室等。

我市还深入推进 “法律进学校”普法教育活动,坚持“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实行“法制副校长”集中备课制度。全市1100多所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聘任率为100%。“六五”普法期间,我市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此外,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我市已成立32个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多个普法依法治理品牌在全市推开

我市全面推进县(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争创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为契机,督促指导各县(区)落实和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四民主工作法”、“法制副主任”制度和司法惠民工作站等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品牌,已在全市推开。

各县 (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其中,惠城区、博罗县开展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分别形成了“六线六建”和三级联调的“三三一”模式;惠阳区积极开展诚信守法模范家庭和诚信守法模范企业创建活动;龙门县深入推进诚信守法文明户争创活动;仲恺区去年开通“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网络平台”,解答员工咨询2000多人次,进一步深化企业依法治理工作。

本报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汪金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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