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

惠阳试点开展“诚信守法”创建活动

2015-08-27 15:45:56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数:

村民遇到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以前的拳脚相向变成借助法律处理;群众逐步养成了不乱丢、乱堆、乱烧垃圾的良好习惯,村容村貌干净整洁……

“六五”普法期间,惠阳区进一步探索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新机制、新途径,以平潭镇为试点,开展“诚信守法模范家庭”创建活动。目前,该镇“诚信守法”创建活动已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铺开阶段,知礼诚信守法氛围逐步增强,乡风民风明显好转。

开展形式多样的 “诚信守法”宣传教育

2012年试点工作启动后,平潭镇紧紧围绕“建、细、合、转”四字做好文章,探索推进“诚信守法”创建活动。

“诚信守法”创建活动,宣传教育至关重要,平潭镇充分发挥政府企信通、“掌上村务”等平台随时随地宣传教育的优势,结合创建活动不同阶段的侧重点,面向不同人群量身定制“诚信守法”主题内容,同时定期为机关工作人员、村委会班子成员、学校“法制副校长”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诚信守法”宣传。同时,在创建活动试点村阳光村广场周边设置“诚信守法”专题宣传栏,结合农村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纠纷,引导广大群众重诚信、用好法,使村民受到教育,更新观念,净化村风民风。现在村民遇到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以前的拳脚相向变成借助法律处理。

平潭镇还坚持“诚信守法”教育“从娃娃开始抓起”,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平台,发挥各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展“诚信守法”教育,强化学生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并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广大家长共同当好“诚信守法”行为模范。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全镇诚信守法风气逐步形成,村居邻里纠纷和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社会治安秩序和乡风民风明显好转。

村干部遇法律问题主动向“法制副主任”咨询

“以前农村很多经济合同不够规范、部分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中存在损害村民利益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谐。”阳光村有关负责人说,通过开展“诚信守法”活动,村“两委”干部依法管理村务的水平提高了,主动请“法制副主任”帮助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合同,遇到法律问题也会主动向“法制副主任”咨询。

“以前,村民发生矛盾纠纷时,动不动就用‘拳头’解决问题。通过开展‘诚信守法’创建活动,平潭镇村民的法治意识提升了,形成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氛围,能够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平潭镇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村民遇到夫妻打架、土地争议等矛盾纠纷,都会自觉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恶化。

“平潭镇通过开展‘诚信守法模范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基层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化管理机制。”惠阳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诚信守法”创建让农村形成“向上、向善、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助推了惠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本报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汪金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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