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

我市推进民主法治创建探出新路

2016-05-25 15:14:55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数:

    ▲惠东县白花镇莆田村一角。

▲惠东县白花镇莆田村一角。

    ▲静谧祥和的博罗县长宁镇松树岗村。

▲静谧祥和的博罗县长宁镇松树岗村。

 编者按:为进一步激励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力,推动“法制副主任”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市司法局、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市民政局、市普法办、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日前联合举行了2015年惠州市“十佳法制副主任”、“十佳民主法治村(社区)”(以下简称“双十佳”)评选活动。在各地推荐、民主评议、网络投票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双十佳”以及优秀名单,并予以表彰。其中,2015年惠州市“十佳民主法治村(社区)”为惠城区汝湖镇南新村、惠阳区永湖镇老围下村、惠阳区镇隆镇陂塘角村、惠东县白花镇莆田村、博罗县长宁镇松树岗村、博罗县横河镇花园村、龙门县地派镇大坑村、龙门县龙田镇李洞村、大亚湾区霞涌街道坜下社区、仲恺区陈江街道甲子社区。日前,《惠州日报》记者专门走访了部分“十佳民主法治村(社区)”,实地感受其浓厚的法治氛围。

“原来是这样,就是说我本来是有理的,但是采取的方法不对?”“是的,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或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这才是合理合法的方式。”博罗县长宁镇松树岗村的法制宣传队日前举行“法律大集”,集中向村民宣传各类法律法规,重点包括农村建房、征地、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土地承包、山林地界、信访条例等方面的内容。

邻村58岁的老王虽然不是松树岗村民,但他也在“家门口”享受到了优质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这也许就是“十佳民主法治村 (社区)”评选的意义所在——— 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让每一个群众都能感受到法治的阳光照耀。

松树岗村

村委会每月一次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其实,老王的纠纷并不复杂。两年前,他开始在附近的一家工厂打工,打工1年后因身体原因离职,但工厂仍然欠他2000多元工资。为此,他多次催要,厂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一时心急的老王甚至想要找几名亲属朋友去向厂方讨说法。因为他一直认为厂方在耍赖,必须来点“硬”的。

恰巧,松树岗村的“法律大集”在该村便民服务站前“开张”了,村法制宣传队开始“摆摊”。老王特意赶了过去,把详细情况和盘托出,希望得到一个满意答案。

经咨询,老王得知,厂方也有一定道理,但只可拒付一小部分工资,而他自己因为不懂法,也没有考虑到厂方的权益。他决定,走正规途径解决这件事。

松树岗村的法制宣传队由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干部、“法制副主任”组成,他们平时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张挂宣传标语等,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为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通过广泛的普法宣传,群众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普遍增强,为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为使村级社会治安得到有效治理,松树岗村村委会从加强阵地建设和规范运行机制两方面入手,建立二级调解网络,村设立村委调解委员会,各村民小组设立人民调解小组,各村民小组还设立纠纷信息员。调解组织健全后,工作职责明确,村委会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工作,全力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2015年度,该村村委会受理并成功调解了21宗纠纷。

老围下村

“法制副主任”提供“四式”服务

“‘十佳民主法治村(社区)’既是我市基层依法治理的缩影,也是把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基本依据和内容。”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开展“十佳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工作,就是要弘扬、推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典型经验,产生更大的社会效果。

惠阳区永湖镇老围下村在创建过程中全力打造两大亮点,营造“民主理村、法治护村”法治氛围,迈出民主法治村建设新步伐。

该村一方面进一步提升和强化“法制副主任”服务效果。“法制副主任”制度立足于农村现实,立足于基层需求,切实保障了依法治村的组织和阵地问题。该村依托“十佳民主法治村”这个创建载体,充分发挥“法制副主任”法律事务指导员、法律宣传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代办员的作用,通过疑难问题“会诊式”服务、进村入户“渗透式”服务、个别需求“约定式”服务、特定群体“上门式”服务等模式,不断提升“法制副主任”的服务效果。2015年,该村的“法制副主任”共参与调解纠纷8宗,开展法制讲座12场,审理合同3件,接访咨询86人次,服务对象260人次,为村的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依法治村的有力推进下,社会稳定了,群众心思一心一意放在了谋发展上。在村“两委”的带领下,全村近年来新建道路23公里,修通道路5公里,实现了组组通车,户户通路;兴修水利灌溉渠道22公里,完成电路铺设、改造10公里。2015年村可支配收入119600元,村民人均年收入达12000元。

坜下社区

建成可容纳数百人的法制教室

大亚湾区霞涌街道坜下社区近年来通过积极开展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建章立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村,确保了社区各项事务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坜下社区是移民村,全村170户,总人口715人,辖下3个村民小组。居委会全力协助“法制副主任”开展服务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解决了过去“学法无老师、讲法无教材、用法无底气”的被动局面,让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该社区还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建成了拥有多种藏书、报刊的“农家书屋”,建成了可容纳数百人的法制教室;组建了村法制宣传员队伍,定期举办法律培训班,培养“法律明白人”。

“农家书屋”、老年人综合活动中心、幸福厨房……该社区还经常开展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系列法治文化工程建设,极大地增强了居民的法制观念,村风民风发生了很大变化:群众的文化生活丰富了,吵架闹事的现象少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现象多了。

陂塘角村

成立民主监督小组,设立村民联系箱

惠阳区镇隆镇陂塘角村多年坚持“四民主工作法”,村(居)发展由民作主。该村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了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了党群议事会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做到了凡是村里的大事,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使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并将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落实情况、日常工作情况记录在案,便于群众监督。

此外,该村还建立健全了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三资”管理制度,坚持合法性、针对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和民主性的原则,明确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

在推进民主监督方面,该村完善了以村务、财务、事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成立了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向全体村民负责,具体负责监督和检查村级财务、村民自治章程及其他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接受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建立了村务公开栏和村民联系箱,按照规定定期向群众公布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财务收支等,受理群众对村里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有关违法违纪的举报,使村里各项管理和服务行为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推动了村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

莆田村

“建了个文化广场,暖了全村百姓心窝”

“法律只有被认同、被信仰,内化为人们的思想观念,尊重法律、敬畏法律、认同法律价值的生活方式才能形成。”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形成生活习惯时,我们的民主法治建设将会完全呈现出更加可喜的成效。

全力引导全民树立法治意识、形成法治观念也是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一大亮点。

同为“十佳民主法治村(社区)”之一的惠东县白花镇莆田村有一个法治文化广场,甚至已经成为了白花镇普法宣传的新阵地,其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内容,通过动静结合、图文并茂的形式,很好地吸引了老百姓的眼球,使老百姓在轻松的氛围中学到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

与此同时,村法治文化广场也是莆田村及周边村庄群众休闲娱乐、体验法治文化、传播文明新风的精神乐园,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村民罗阿婆对记者说:“建了一个文化广场,暖了全村百姓心窝。”

“其实,我市有很多村(社区)都达到了‘十佳’的标准,他们都是基层法治建设的引领者,为推进我市民主法治进程起到了重要作用。”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会尽力去发现、挖掘和宣传典型,引导更多人加入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之中,进一步形成全民讲法治的氛围。

本组文/图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汪金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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