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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抽检15大类食品295批次样品

2017-12-18 10:35:07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15大类食品295批次样品,其中5批次样品的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

  此次抽检的产品包括糕点、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酒类和茶叶及相关制品等。抽检发现,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酒类不合格3批次;此外,食用农产品52批次,糕点28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9批次,调味品1批次,食糖5批次,饼干5批次,乳制品10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肉制品7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饮料3批次和酒类47批次,均为合格。

  据介绍,不合格产品内在质量情况为:惠州市蓝月亮贸易有限公司购销部销售的“古绵精品白酒”总酯检出值为1.08g/L,标准规定为≥1.50;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新永城超市销售的 “老北京陈酿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4.6%vol,标准规定为42±1.0;大润发量贩超市(深圳)有限公司惠州博罗分公司销售的“聚仁堂十全酒(低糖)”甜蜜素检出值为1.40g/kg,标准规定为≤0.65;惠州市蓝月亮贸易有限公司购销部销售的“花生油”花生酸检出值为0.922%,标准规定为1.0~2.0;大润发量贩超市(深圳)有限公司惠州博罗分公司销售的 “玉米油”酸值检出值为0.92mg/g,标准规定为≤0.20。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及时移交给辖区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认真落实整改。

  (惠州日报记者张 斐 通讯员许 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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