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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纳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

2017-09-27 10:38:52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数:

  到2020年,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惠州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日前进行公示,对规划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电子邮件(wsjjkk2008@163.com)等形式向市卫计局反馈。

  ■目标

  全市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

  《规划》提出,到2020年,结核病防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

  具体来说,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具备开展药敏试验、菌种鉴定和耐药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具备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测能力。90%的县(区)具备开展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衔接。增加抗结核药品供给,提高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减少患者因经济原因终止治疗,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措施

  基本实现普通肺结核患者诊治不出县区

  《规划》指出,市、县(区)要明确结核病防治机构并予以公布,基本实现普通肺结核患者诊治不出县(区)。所有结核病防治机构要达到呼吸道传染病诊疗和防护条件。市、县(区)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专人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

  《规划》强调,要做好对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结核病重点人群的主动筛查工作。加强出入境人员结核病主动筛查工作。将结核病筛查纳入学校入学、监管场所入监(所)、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和流动人口等人群的健康体检项目。疫情高发的县(区)、乡(镇)、村(社区)要按规定开展肺结核普查。

  为规划结核病诊疗行为,《规划》要求,结核病防治机构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患者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安排就诊。开展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试点,逐步实现传染期内患者住院治疗。市设立耐多药患者住院治疗点,对病情平稳但仍具有传染性的患者进行规范的住院治疗。

  临床必需抗结核药品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规划》提出,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结核药品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将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按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及时给予相应治疗和救助,发挥医疗救助和其他补助的制度合力,切实降低患者自付比例。

  结合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规划》提出,要逐步实现结核病患者筛查、转诊追踪、随访复查、治疗管理等全流程的电子病案信息一体化管理,实现结核病防治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之间信息共享。(惠州日报记者张 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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