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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法院特邀调解员快速调解纠纷

2017-12-21 14:57:21   来源:东江时报     阅读数:

特邀调解员陈新标(右二)上岗首日便调解了一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为他点赞。

特邀调解员陈新标(右二)上岗首日便调解了一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为他点赞。

  12月7日,大亚湾法院特邀调解员陈新标成功调解一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这是该院建立特邀调解员制度以来的第一宗成功调解案件。据了解,该院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特邀调解员,这些特邀调解员经培训后于12月7日上岗履职。

  招聘了12名特邀调解员

  2017年7月25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大亚湾法院面向全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聘12名特邀调解员,目的是为了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简单民商事案件化解在诉前。

  这12名特邀调解员来自社区、街道、律师事务所等各行业,经过法院培训后于12月6日上岗履职。特邀调解员在诉讼服务中心坐班,每天2名轮流值班参与简单民商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对于经特邀调解员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首日便成功调解一宗纠纷

  陈新标是原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管理办从事劳动争议信访调解的退休员工。12月7日,作为大亚湾法院特邀调解员,上岗第一天便成功调解一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这宗纠纷是怎么回事呢?2017年10月12日,温某驾驶的车辆与欧阳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杜女士停在路边的车辆损坏,事发后温某弃车离开现场。交警大队认定温某负事故全部责任。12月7日,杜女士诉至大亚湾法院请求判决温某赔偿修车费共计9077元。

  从事调解工作多年的陈新标在了解案情后,通过交警大队获得温某姑父温某某的联系方式,通知其来法院进行调解。他充分利用自身经验,结合原被告双方特点作出分析,认为杜女士性格较为急躁,遂转向温女士的丈夫作思想工作。于是采取“背对背”的交谈方式,寓情于理,分别向当事双方讲清利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温某某赔偿杜女士修车费共计8500元。

  据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审理程序一般需要6个月以上方能解决,而经过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协议则只用了半天时间,大大缩短了诉讼时间,提高了司法效率。

  大亚湾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特邀调解员制度,能有效整合社会解纷资源,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为法院审判工作做“减法”,是大亚湾法院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

  (东江时报记者匡湘鄂 通讯员舒文 苏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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