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市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上半年立案692件692人

2017-07-28 10:24:08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数:

  

惠城区纪委派出纪律监督小组保障村“两委”换届风清气正。

  今年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坚决惩治腐败,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进一步减存量、遏增量,实现“一降一升”。据介绍,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970件(次),同比下降21.1%;立案692件692人,同比增长8.8%。

  各部门各单位提醒谈话10591人次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

  今年以来,市纪委开展了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强化纪律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深入广大党员队伍中宣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208次,为1.65万名党员上党课、作廉政辅导报告;编印惠州市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忏悔录,拍摄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同时,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气的监督,对涉嫌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线索快速启动纪律审查工作,受理涉及换届事项举报反映79件,全部及时核查处理。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和管党治党的实践标尺,体现了党中央既铁腕肃纪又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

  今年以来,市纪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健全抓早抓小机制,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提醒谈话10591人 (次)。其中,谈话对象涉及县处级干部436人次;加大信访函询力度,开展谈话函询49人(次)。

  据介绍,上半年全市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5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63人次,占比48.3%;第二种形态284人次,占比37.8%;第三种形态55人次,占比7.3%;第四种形态50人次,占比6.6%。

  全市基层办案数607件

  上半年,市纪委机关立案57件,同比增长58.3%;市纪委派驻机构立案28件,同比增长55.6%;全市基层办案数607件,同比增长4.3%。

  在这组数据的背后,体现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今年以来,市纪委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探索制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指引(试行)》和《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两报告”工作实施细则》,不断规范执纪审查工作;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把案件审理关,对32件案件提出审核监督意见共189条,确保案件质量。

  同时,加强审查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办案工作点安全值班制度,执纪审查期间,市纪委班子成员每周轮流负责办案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谈话室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办案谈话规范安全,既保障采取审查措施安全,也保障“走读式”谈话期间安全;对全市7个县(区)开展执纪审查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审查安全“零事故”。

  此外,市纪委充分发挥信访举报职能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组织开展市、县、镇、村四级信访举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越级举报、重复举报专项治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层层压实办理责任;建立健全信访举报件分级归口受理工作,强化信访举报统一归口管理;完善信访举报情况“季报”和要情“专报”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坚决查处“微腐败”问题

  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需要驰而不息强化。今年以来,通过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全市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紧盯年节假期、关键少数、特殊区域,市纪委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坚决查处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 “四风”问题。上半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通报曝光典型违纪问题6批27人。

  聚焦“四风”强化暗访曝光。市纪委开设《聚焦“四风”》暗访曝光专栏,对党员干部作风问题进行常态化暗访曝光。上半年,全市开展明察暗访300批次,制作、播出暗访片23期,曝光问题192个,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诫勉谈话131人,通报批评71人;创新“万众评公务”评议方式,对去年排名末位的4个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改进作风集体提醒谈话。

  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深入开展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排查线索1154条,立案546件,结案29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5人。开展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结果异地抽查复核工作,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35宗,入户核查农户642户,访谈村民1808人,梳理违规违纪问题线索216条,初步核实问题线索57条。

  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抽选部分市级贫困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农户进行入户核查,共核查农户486户1592人,发现问题线索36条,立案13人,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推动中央和省市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坚决问责不作为、慢作为。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问责力度,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40宗重点案件进行责任倒查,问责133人,其中立案5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按照市委要求,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7宗市重点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制定出台“一案双查”暂行办法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市纪委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两个责任”情况纳入“三述”重要内容,组织10名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督促全市各县(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开展“三述”活动。依托“两个责任”电子监管平台,对各县(区)党委、纪委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市纪委派驻(出)机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监管和考核。

  市纪委领导和机关坚持经常深入县(区)和市直单位,既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又把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导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同时,制定出台“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强化责任追究,上半年全市共有5名党员干部分别被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5人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力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全市巡察8轮发现问题线索59件

  巡视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制度创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我市加大巡察力度,市县巡察一体化格局工作初步形成。市委各巡察组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政治巡察。全市巡察8轮,共巡察49个单位,发现问题线索59件,转立案11件;其中市一级巡察2轮,巡察单位20个,发现问题线索27件,转立案6件。

  开展村级换届纪律专项巡察。

  巡察走访全市74个镇 (街)和

  245个村(居),召开座谈会84场次,组织个别谈话605人次,发现个别镇(街)领导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一批,并要求及时整改。

  同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开展巡察“回头看”活动,对去年巡察的惠州卫生职业学院等5所职业院校进行回访,跟踪督促有关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巡察工作成效。修订出台《惠州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机构和职责等内容,为规范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指导各县(区)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和巡察组,截至6月底,全市各县(区)全部成立了巡察机构,配齐配强巡察工作力量,全市形成市县巡察工作一体化格局。

  出台治理“为官不为”制度

  今年,在完成市一级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的基础上,市纪委突出抓好建章立制工作,起草了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实施意见、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推动派驻机构规范履职。

  指导7个县(区)纪委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全覆盖工作,共设立81个派驻纪检组,人员编制341名,平均每个派驻组4人以上。改革后,全市派驻力量大幅度增加,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上半年,市、县二级派驻机构立案分别同比增长55.6%、17.1%。

  此外,我市出台治理“为官不为”制度。制定出台“一线问责法”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贯彻执行不力、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三大类23种情形实行问责,明确了批评教育、责令辞职、免职等9种问责方式。上半年,全市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52起,处理5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宗。

  82名部门“一把手”作出廉政承诺

  今年以来,市纪委强化监督和教育,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建立。

  强化“不能腐”。开展以案治本“一案四书”,选取典型案例,剖析原因,督促案发单位党委 (党组)切实做好整改,完善制度,强化监督,防控风险。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建立常态化预警处置机制。截至目前,系统共监督项目180个,发出预警短信112条,发送廉情预警告知书7份。

  强化“不想腐”。市纪委充分发挥 “惠州清风”微信公众号作用,上半年推送反腐倡廉工作信息540多条。加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编印《惠州历代名人家风家训》,提供给本系统党员干部阅读。联合广东地税“廉政文艺轻骑队”共同举办廉政教育喜剧《家风》演出活动,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观看。开设“阳光正能量——— ‘一把手’廉政承诺”专题节目,组织82名部门“一把手”通过节目向社会公众作出廉政承诺。

  深入开展“争做严格自律标杆”教育

  今年以来,市纪委把“争做严格自律的标杆”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行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健全完善自我监督、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等三大机制入手,注重统筹兼顾,融入日常,互相促进,推动争做严格自律标杆工作转 入 制 度化 常 态化,促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作风不断好转,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完成效率不断提升。

  市纪委通过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制度;积极搭建干部学习和思想交流的平台,坚持每周学习会,打造 “学习讲坛”等纪检特色品牌活动;设立图书阅览室,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强化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加快建章立制,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起争做标杆的意识,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改进、比学赶超、争做标杆的良好氛围。上半年共组织开展学习讲坛5期;组织11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到西柏坡、惠东高潭参加党性教育培训班,选派64名干部参加中央和省市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市纪委深入省级贫困村石滩村开展扶贫工作,帮助该村规划扶贫项目19个,目前已完成13个,在建6个,村集体年收入从2015年的2.67万元增加到如今的超61万元,增长了22倍,扶贫工作成效明显。

  为了落实依规治党的要求,市纪委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制度进行梳理、汇总,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规执纪、按章办事。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立健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七项流程图”,努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同时,坚持违纪必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上半年,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0件,其中已了结9件;立案1件1人,组织处理3人,坚决防止“灯下黑”,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好转。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今年以来,各县(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机关各室(部)、市委巡察机构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委局中心工作大局,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监督执纪成效明显。

  比如,惠城区在开展“争做严格自律的标杆”教育、制度建设方面起步早、成效好;惠阳区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上半年立案同比上升13%,受理信访举报下降47%,减存量、遏增量效果明显;惠东县加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力度,查处了一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博罗县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镇、村精准排查一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龙门县注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开展专项巡察并发现一批问题线索,确保了换届环境风清气正;大亚湾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开展谈话提醒3470人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效初显;仲恺高新区注重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每报一会”制度,区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在区常委会汇报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有效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此外,各派驻纪检组认真履职、大胆创新,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市公安局、国资委、交通运输局、市直纪工委等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敢于监督、敢于碰硬,上半年立案查处了一批案件;市发改局、住建局、教育局、卫计局纪检组广泛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活动,做到教育在前、警钟长鸣。市委办、市府办纪检组紧盯“三重一大”事项、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督促各单位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戴 建通讯员惠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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