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2017-08-30 10:24:20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数:

  8月2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 《关于2016年度惠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记者了解到,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80个,共查出违规金额9557万元,应上交财政资金4831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4270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4591万元,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6宗,提交审计报告109篇。

  ◆财政管理审计

  66项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和下达

  市审计局局长陈雪梅说,审计部门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级财政基本完成预算收支任务,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财政管理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分配和下达。至去年年底,尚有66项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和下达,涉及金额4.88亿元。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低。330个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执行率低于40%,涉及金额6.94亿元,其中225个支出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3.65亿元。

  今年的审计报告首次公布了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的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9单位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

  陈雪梅说,审计部门对市台务局等33个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33个部门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逐步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逐步提高。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不规范。挤占专项资金21.57万元。其中市工商局挤占打击传销专项经费,列支办公楼水电费等经常性经费16.59万元。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其中市水务局等9个单位共47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其中22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为0。

  审计还发现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未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擅自将部分仓库用地无偿提供给私人企业使用,涉及土地面积10487.9平方米。2007年至2017年5月未签订场地租赁或使用协议,未收到租金或场地使用费。部分项目未公开招标或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个单位18个事项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或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1857.93万元。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计

  江南大道博罗段部分路灯单价偏高

  审计部门对市中心人民医院整体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等5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共计核减不实工程造价2318.57万元。市中心人民医院整体改扩建项目安置房工程、惠州大道东段改造工程(惠东段)和机场道路一期工程,市代建局、公路局和监理单位签认作为结算依据的竣工图纸部分工程量大于现场实际,造成上述3个工程原审结算分别多计造价461.62万元、402.56万元、100.1万元。

  审计部门还对惠南居保障性住房工程等13个政府投资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其中PPP项目7个)。审计结果表明,项目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PPP项目投资建设监管亟待加强。江南大道博罗段PPP项目存在施工图预算考虑的种植土施工方式不够经济、部分路灯单价偏高等问题,涉及增大投资1669万元。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潼湖生态智慧区创新与总部经济区首期道路2个项目,施工路段被倾倒建筑垃圾未得到及时处置,需增加挖除、弃运建筑垃圾费用1127万元。

  陈雪梅说,经跟踪审计和整改,促进有关部门规范和完善各类管理事项19项,直接节省政府投资和避免损失浪费1978万元。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等5个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调查。审计发现存在项目资本金未及时到位、个别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3县区非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偏长

  按照审计署要求和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市、县(区)审计机关对市本级及7个县(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审计,涉及“去降补”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推进落实情况、简政放权政策落实及“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等13个领域。

  审计发现的问题包括部分县(区)非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偏长,去库存压力较大。龙门县、大亚湾区、仲恺区3个县(区)存在此问题,截至2016年6月底龙门县非商品住房库存面积为45万平方米,较2015年年底新增15万平方米,去库存周期达50个月。个别县农村危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截至2016年12月底,惠东县53户危房改造工程已验收合格的农户未足额获得改造补助资金,欠拨79.50万元;30户验收不合格的农户获拨改造补助资金45万元,未及时追回。

  ◆民生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精准扶贫帮扶对象识别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审计部门对惠州市2016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精准扶贫帮扶对象识别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全市帮扶对象中131人不符合精准扶贫帮扶条件。1户低保户符合精准扶贫条件但未被纳入帮扶对象。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市共有42户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其中低保41户,五保1户)尚未纳入民政低保或五保覆盖范围。拨付4名已被终止帮扶的学生生活费补助1.2万元。通过审计整改,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已为42户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办理低保或五保手续。

  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包括,部分困难群体未享受医保待遇。截至2016年6月,各县(区)民政、扶贫部门未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更新困难群体参保名单,致使3978名困难群众因未获得财政资助缴纳医保费用而未能享受医保待遇。个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医疗项目。市中心人民医院违规开展“细胞因子活化杀伤(CIK)细胞输注治疗”项目,涉及收费金额132.68万元。通过整改,市中心人民医院已停止开展CIK项目,并分别退回职工医保基金账户83.52万元、居民医保基金账户49.16万元。

  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如惠东县民政局将福彩金46.2万元用于社会福利厂职工的社保支出。

  ◆国有企业审计

  市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职工安置费未及时支付

  审计部门对市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职工安置费未及时支付,涉及金额75.51万元。截至2016年年底,市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未及时支付已改制、关闭、破产下属企业共计50人的安置费75.51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账实不符,涉及金额5315.83万元。2004年8月至2010年6月,市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3家全资企业(市拍卖行、菜篮子公司、金叶综合贸易公司)先后改制或划归市国资委管理,长期股权投资共减少5315.83万元,但截至2016年12月底仍未进行账务处理,造成长期股权投资账实不符。

  ◆审计整改情况

  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7508万元

  陈雪梅说,2016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对 《2015年度惠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所披露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截至2017年6月底,通过整改,已促进增收节支7508万元,其中上缴财政4297万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金额2603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608万元,并账、调账等账务处理金额5083万元,促成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出台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具体措施196项。

  针对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问题,陈雪梅提出,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督促资金使用单位依法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陈雪梅还建议,加大对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审核把关力度,有效控制政府付费类PPP项目总投资,确保PPP项目建设有序、规范、高效。

  ◆建议

  利用大数据加快实施联网在线审计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健全审计管理体制,强化审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快实施联网在线审计,建立覆盖全部预算资金和预算管理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制度。要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违规现象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明显失信的承建商、监理公司,该问责的一定要问责,该列入黑名单的一定要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市场准入,确保工程造价真实、准确和财政资金安全,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黄晓娜 实习生张中彦通讯员郭 敏 单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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