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法评

发展电子支付不能简单“去现金化”

2017-10-12 11:46:12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数:

  插在早市那堆土豆上的二维码支付标识,宣告电子支付又下一城……于是,在国庆长假,许多人揣着一部手机就出门了。提高支付效率、便利百姓生活、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现金使用风险……种种好处让电子支付方式在城市消费中渐成主流,稳步发展电子支付、减少现金使用也成大势所趋。

  然而,必须看到,有少数地区和部分企业片面宣传无现金社会的概念,个别企业借高额补贴推广某种单一支付方式,甚至出现拒收现金的现象,这种简单地“去现金化”的做法,不符合中国实际,影响现金正常流通,损害部分消费者权益。

  比如,在互联网基础设施薄弱、普及率低的经济欠发达和边远地区,大呼隆式地推进电子支付、过度“去现金化”,会增加这些地区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让群众利益受损。

  再比如,大多数老年人仍然习惯使用看得见、摸得着的现金。特别是在出行、购物、看病时,一到结账就看到个二维码,对老年人来说既不方便,也不安全。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城乡发展不平衡,消费支付需求多种多样,应尊重市场规律,保护各类消费者的选择权,鼓励发展多种支付方式,给群众保留多种支付选择。

  发展电子支付不是要消灭现金,而是多一个选项。在电子支付体系建设过程中,要让民众更多了解电子支付结算方式的特点,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支付结算方式。

  此外,更重要的是继续提高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尤其是深入研究解决电子支付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处理好创新与稳定的关系,推动我国电子支付良性发展。(潘 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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