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

2018-01-16 13:25:08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将“美丽”二字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意味着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维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彰显了我们党的远见卓识和使命担当。“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被写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十九大报告用一个章节来部署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报告明确提出:到2035年,我国的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建设美丽中国,这是一场关乎亿万人民福祉、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绿色变革,它将引领我们迈入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

  多年来,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面对区域经济发展你追我赶的态势,始终保持坚持绿色化发展的定力,不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求得一时的经济增长。2016年11月召开的惠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今后五年要“努力把惠州建设成为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这是市委市政府对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发展理念的落实,也是市委市政府向470多万惠州人民作出的承诺。

  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惠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五位一体”发展战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绿色化发展。多年的绿色化发展,使惠州收获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多块“国字号”生态文明建设金牌。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对惠州多年来坚持绿色发展道路的高度肯定,是对今天惠州绿色化美丽生态的高度褒扬,同时也为惠州落实十九大精神、建设美丽惠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九大报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面对这一新的时代要求,我们在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惠州的新征程中,必须坚定不移地落实十九大精神,以更高标准推进惠州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建设。

  (杨毅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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