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制度

代表建议落实住宅项目配套学校

2018-01-23 11:01:33   来源:东江时报     阅读数:

    ▲水口一处大型社区项目破土动工,业主呼吁配套小学。《东江时报》记者周楠 摄

  水口一处大型社区项目破土动工,业主呼吁配套小学。《东江时报》记者周楠 摄

  学位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惠州也已出台规定,新建小区要把学校建设纳入规划,保障学校与小区同步建设,10000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3000~5000户居住小区,至少应配建一所小学。然而这一政策遇到了“落实难”的问题,对此市人大代表、惠城区教育局局长林初明建议,制定出台《惠州市区住宅项目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管理办法》,明确配建学校的选址、管理操作流程以及责任主体。

  2017年惠城增加8600多名学生

  “惠城中心区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需求相应加大。”林初明提供了一组数据:近4年,平均每年学生人数增加6000人以上,2017年增加8600多人,相当于需要新开办规模36个班的5~6所学校才能满足入学转学需求。近年来,惠城区每年新建2~4所学校,年均新增约3000~5000个学位,但仍然无法跟上适龄儿童增长的速度。

  他说,2013以来,惠城区共新建第二十五小学、第二十六小学、第二十七小学、第二十九小学、德威学校、合生实验学校、中洲实验小学、十一小方直分校等13所学校;扩建大湖学校、南雁小学等2所学校的教学楼。共投入建设资金约6亿元。“近年来,由于人工、材料成本的不断上涨,再加上为缓解学校周边停车难,在新建学校时均考虑配建地下停车场等设施,进一步增加了学校建设的资金投入。现在新建一所小学需投入6000多万元,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需投入1亿多元,城区财政压力非常大。”

  新开发住宅小区配建学校未能真正落地

  林初明说,为了增加学位,广东省从2011年就开始着手推进将学校建设纳入小区规划,保障学校与小区同步建设。惠州也在2012年8月和2017年12月先后出台了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惠州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但并未在文件中明确相关管理办法,造成惠城中心区新开发的住宅小区学校配建问题未能真正落地实施。

  东时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惠州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发布,其中提出,居住区、小区用地“招拍挂”时应同时公布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条件。10000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3000~5000户居住区,至少应配建一所小学。教育配套设施应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验收后无偿移交当地县级政府,县级政府应及时接收并将其办成公办学校。另外,出台《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操作细则。

  该方案还明确指出,这些措施的牵头部门为市、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配合部门为市、县(区)发展改革、教育、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

  建议

  明确配建学校选址和责任主体

  林初明建议市政府制定出台《惠州市区住宅项目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管理办法》,主要政策措施包括:

  达到配建规模的新建、扩建住宅项目,在项目规划及土地“招拍挂”出让方案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要求3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的小区,必须配建小学;10000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应明确配建学校的选址及管理操作流程;明确责任主体,细化有关单位或部门、企业应承担的责任;明确配建学校产权、移交等内容。

  未达到配建规模或其它特殊原因不需在项目内配建教育设施的新建、扩建住宅项目,采取政府统筹规划建设方式,并制定收取住宅项目教育设施配套费的有关政策。

  明确教育设施配套费的资金管理、缴纳标准、分配使用原则,确保开发建设单位缴纳的教育设施配套费专款专用,统筹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支出。林奶花
       (东江时报记者林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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