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洛阳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1 项目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2 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3 审批依据

3.1《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第七条;

3.2《关于成立洛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事宜的批复》(洛市编〔2003〕38号)第一条。

4 受理机构

洛阳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5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需具备下列条件:

a)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意愿又具备创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具有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在洛创业人员、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创业人员等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

b)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业的经济实体,合法经营并有一定自由资金、吸纳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

c) 申请人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在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

d) 经营实体注册地址在洛阳市区。

6 申请材料目录

6.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应提交下列材料:

a)申请人身份证;

b)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明;

c) 营业执照副本;

d) 经营场所租赁协议;

e) 反担保人身份证;

f) 创业培训结业证;

g)其它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6.2合伙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应提交下列材料:

a)申请人身份证;

b) 证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明;

c)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d)营业执照副本;

e)经营场所租赁协议;

f)合伙协议或劳动用工合同或公司章程;

g)反担保人身份证;

h)创业培训结业证;

i)其它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6.3组织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应提交下列材料:

a) 组织就业创业经济实体负责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b) 组织就业创业人员符合贷款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c) 与组织起来就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d) 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e) 反担保措施必备的相关材料;

f) 其它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7 办理基本流程、流程图

办理基本流程: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发放。流程图:登陆http://www.lyxzfw.cn,点击“洛阳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点击相应部门、事项即可。

8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

9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10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咨询电话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http://www.lydbzx.com/check.aspx。咨询电话:0379-63234276

11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并以短信的方式提醒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民之家人社局窗口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12 办公时间、电话

办公时间:9:00至12:00,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0379-6323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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