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款,为何对方给其银行账户转账1300元?杜先生称,他已经记不清了,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点过什么非法链接,引发了信息泄露。目前1300元仍在杜先生账户上。
记者检索安卓和苹果应用商店,未发现“5秒速借”相关应用程序,不过在各类社交平台,也有网友反映遭遇过类似情况。
濮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濮上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暂不建议杜先生退还相关款项。
律师说法
催收人员主张的借款和利息是否成立?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真实的借贷合意,即借款人要有借款的意思表示,出借人要有出借的意思表示。而在本案中,杜先生事先既没有向“5秒速借”平台申请借款,事后也未追认这笔债务,双方之间根本不存在有效的借款合同。借款平台单方面的转账行为,并不自动成立借贷关系。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即便属于借款,法律规定利息不得超过LPR(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即年利率不得超过12%,但对方在短短5天内利息就高达100%,显然已经远远超过法定范畴,故该利息在法律上也不会得到认可。
催收人员的行为是否违法?
本案中,催收人员的行为涉嫌多重违法行为:
首先,催款人员持续电话骚扰,特别是涉及侮辱、恐吓内容或多次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从杜先生陈述的内容来看,双方之间并无真实的借贷关系。对方不仅虚构借款关系,而且利息计算方式已经远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标准,还仍通过电话骚扰、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强行索要虚高财物,该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如果催收人员有进一步行动的,比如派人到杜先生或其亲友住处、工作单位等进行上门滋扰、围堵、贴报喷漆等行为,对杜先生及其家人造成心理强制,则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更有甚者,如果对方在杜先生住所或办公场所当场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强行要求转账或交出现金的,则可能瞬间升级为抢劫罪。
贷款平台获取杜先生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否违法?
但若该平台系从第三方处购买获取杜先生信息的,则构成违法;若同时获取其他多条信息、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量的,则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杜先生是否应该归还该笔款项?
虽然此款并不属于借款,但付款人和杜先生之间并没有其他交易往来,故从法律上看,杜先生无权占有该1300元,此款性质上属于不当得利,他有义务给予返还,前提是对方能够证明自己是该笔款项的所有权人。而且考虑到杜先生已经及时报警,在当时情况下亦不知晓如何还款,故最终只需归还1300元本金,而无需额外承担利息。
如果最终认定该款项本身是平台的赃款,则杜先生应当将其交给公安机关没收或上缴国库。
律师提醒
公众应该提升金融及信息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轻易点开不明链接、更不能随意填写自己或亲友的个人信息。面对不法行为时,不应忍气吞声,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这既是对个人权益的保护,也是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有力打击。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江苏苏明律师事务所 查文霄律师
部分新闻来源:澎湃新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